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“法轮大法”的通知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,公安部发布了通告,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“李洪志其人其事”,揭露了李洪志编造“法轮大法”和操纵“法轮功”组织腐蚀人们思想,扰乱公共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。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,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非常及时,完全正确,得到广大党员、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。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,关系到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,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,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。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,看清危害,把握政策,维护稳定,夺取这场斗争的胜利。
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首先要认清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。李洪志通过“法轮功”组织,极力宣扬他编造的“法轮大法”,蛊惑人心,愚弄群众。不仅从精神上操纵练功者,鼓吹“地球爆炸”,“末日来临”,只有练法轮功“才能消灾避难”,“度人去天国”等歪理邪说,而且从组织上进行控制,竭力发展全国性组织机构,争夺群众,甚至打入我们的一些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,试图发展成为同我们党和政府相抗衡的政治势力。谁不赞成他们那一套,谁要揭露他们造成的危害,他们就横加责难,进行围攻,冲击新闻单位,骚扰党政机关,甚至组织大规模的非法聚集活动,向党和政府示威施压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“法轮功”组织发展蔓延对党、国家和人民的极大危害,充分认识“法轮功”给练习者的身心健康带来的严重恶果,充分认识抓紧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。如果看不到它的政治实质,不坚决地、妥善地抓紧解决,我们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。
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一定要严格掌握政策,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,着眼于团结大多数、教育大多数、解脱大多数。应该看到,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参加练功是出于健身强体的愿望。他们对李洪志等极少数人的政治目的,并不了解。相信他们在知道真相后,就会提高认识,维护大局,拥护党和政府的决定。对于“法轮功”练习者,要坚持进行诚恳、耐心、深入、细致的思想工作,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,晓之以义,明之以理,帮助他们认清当前形势,看清问题实质,使他们真正了解,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是符合全体人民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利益的。也使他们真正了解,只要主动脱离“法轮功”组织,不再参加其一切活动,就不作为问题提出,不予追究。工作中,既要态度坚决,立场坚定,又要慎重稳妥,防止简单草率。要把正常的健身练功活动与打着这个旗号搞迷信活动区别开来,把一般的“法轮功”练习者与极少数违法活动的策划者、组织者区别开来,把正常的宗教信仰、合法的宗教活动与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活动区别开来。
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一定要注意维护社会稳定。稳定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,大局所系,人心所向。没有稳定,什么事也办不成。抓紧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有利于进一步保持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,有利于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这个道理一定要讲清楚,家喻户晓,深入人心。我们相信,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在认清李洪志等极少数人的真实面目之后,一定会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,不会去做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情。对于那些极少数借练功“弘法”之名,存心作乱,宣扬迷信邪说,蒙骗群众,挑动制造事端,破坏社会稳定的人,坚决依法惩处。
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作用。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,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,把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。练习“法轮功”的共产党员,必须在思想上与其划清界限,尽早脱离“法轮功”组织,回到党的正确立场上来。要自觉做到:不修炼“法轮大法”,不参加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活动;不担任“法轮功”组织的任何职务;不传播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材料;不为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活动提供场所、经费资助和其他方便;主动揭露、批判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大法”;积极配合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。各级党组织要适应新的形势,坚持从严治党,在这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中,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。要在广大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,帮助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性,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,坚定共产主义理想,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广大共产党员要带头弘扬社会正气,倡导科学思想,破除封建迷信,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我们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,有全国各族人民的紧密团结,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,只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,严格把握政策界限,坚决稳妥开展工作,就一定能够解决好“法轮功”问题,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。
(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)